105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U-start)報名開始了

一、請依本案計畫規定組團隊報名參加,並將申請資料送至本校創新育成中心進行初步審核(即日起收件至105年06月8日止),於6月15日前檢附公文及應備文件育成輔導計畫書(1式8份)及創業營運計畫書(1式8份)送達U-start計畫專案辦公室。
二、計畫簡介:
為建立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機制,提供甫出大學校門青年一個實踐夢想的創業場域,教育部自98年起推動「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簡稱U-start計畫)」,以產學合作計畫為基礎,適時利用微型創業的彈性及育成協助,提升大專畢業生創業機會,期激發大專校院產學合作能量及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
105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係由100學年度至104學年度畢業生提出創業申請計畫,經審核通過並接受學校育成單位輔導創業6個月者,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學校育成費用新臺幣15萬元及創業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35萬元,獲補助之創業團隊經參與第二階段績優創業團隊評選且成績績優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得再補助至多100萬元創業開辦費。
三、申請對象:
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創業團隊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2/3以上成員為近5學年度(應屆及前4學年度,即100至104學年度)畢業生,其餘團隊成員可為社會人士或碩博士在校生。
四、申請限制:
每人限參與一組團隊,且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5學年度畢業者。
申請計畫之創業團隊成員應為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於計畫申請時,為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者。
團隊成員均應未曾接受本計畫補助,且為本國籍人士,屬男性者,應役畢或免役,但團隊成員屬在校生者,得不受役畢之限制。在校生須以就讀碩博士生為限,並檢附在學證明。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在職專班學生亦同)。
為建立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機制,提供甫出大學校門青年一個實踐夢想的創業場域,教育部自98年起推動「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簡稱U-start計畫)」,以產學合作計畫為基礎,適時利用微型創業的彈性及育成協助,提升大專畢業生創業機會,期激發大專校院產學合作能量及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
105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係由100學年度至104學年度畢業生提出創業申請計畫,經審核通過並接受學校育成單位輔導創業6個月者,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學校育成費用新臺幣15萬元及創業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35萬元,獲補助之創業團隊經參與第二階段績優創業團隊評選且成績績優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得再補助至多100萬元創業開辦費。
三、申請對象:
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創業團隊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2/3以上成員為近5學年度(應屆及前4學年度,即100至104學年度)畢業生,其餘團隊成員可為社會人士或碩博士在校生。
四、申請限制:
每人限參與一組團隊,且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5學年度畢業者。
申請計畫之創業團隊成員應為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於計畫申請時,為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者。
團隊成員均應未曾接受本計畫補助,且為本國籍人士,屬男性者,應役畢或免役,但團隊成員屬在校生者,得不受役畢之限制。在校生須以就讀碩博士生為限,並檢附在學證明。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在職專班學生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