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105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U-start)報名開始了 本校創新育成中心即日起收件至105年06月8日止

105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U-start)報名開始了
20160513

    請依本案計畫規定組團隊報名參加將申請資料送至本校創新育成中心進行初步審核(即日起收件至105年06月8日止)於6月15日前檢附公文及應備文件育成輔導計畫書(1式8份)及創業營運計畫書(1式8份)送達U-start計畫專案辦公室
    二、計畫簡介:
    為建立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機制,提供甫出大學校門青年一個實踐夢想的創業場域,教育部自98年起推動「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簡稱U-start計畫)」,以產學合作計畫為基礎,適時利用微型創業的彈性及育成協助,提升大專畢業生創業機會,期激發大專校院產學合作能量及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

    105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係由100學年度至104學年度畢業生提出創業申請計畫,經審核通過並接受學校育成單位輔導創業6個月者,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學校育成費用新臺幣15萬元及創業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35萬元,獲補助之創業團隊經參與第二階段績優創業團隊評選且成績績優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得再補助至多100萬元創業開辦費。

    三、申請對象:

    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創業團隊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2/3以上成員為近5學年度(應屆及前4學年度,即100至104學年度)畢業生,其餘團隊成員可為社會人士或碩博士在校生。

    四、申請限制:

    每人限參與一組團隊,且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5學年度畢業者。
    申請計畫之創業團隊成員應為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於計畫申請時,為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者。
    團隊成員均應未曾接受本計畫補助,且為本國籍人士,屬男性者,應役畢或免役,但團隊成員屬在校生者,得不受役畢之限制。在校生須以就讀碩博士生為限,並檢附在學證明。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在職專班學生亦同)。

    總網頁瀏覽量